我的文风很受正在读的东西的影响:如果网文看得多了,下笔总是会参杂几分刻意的调笑和逗趣,如果轻小说看得多了,写的文章就会带上一点信赖羁绊一类的奇怪东西,如果是自媒体文章看多了,难免就会用一个夹杂着第二人称的第三人称视角来切入。所以,为了保证文章的纯粹性,我决定写作之前先沐浴焚香,再朝着书柜里的收藏参拜一番,最后挑出几本书深度阅读一下,这次我选的是《耶路撒冷》。不过我并没有重新阅读,只是想写点啥了就把他拿过来放身边,权当是一个镇物,以保道心纯粹。
小时候最讨厌写的一大堆命题作文里面有一类就是《我的XX》。诸如什么《我的父亲》、《我的朋友》或是《我的家乡》一类的。和《最难忘的一天》一样,每次老师都说作文要写的有真情实感,但我写的就没有什么真情实感,写的东西更像是模范作文精选之我的XX。写到最后我是不知道我的父亲是啥样了,反正能打动老师的应该差不多,严厉,刻板,然后在某件什么小事里面又发现很温柔,感觉小学生们就这样初步完成了傲娇和反差萌的启蒙。至于家乡,哪有什么可以写的,无非是好山好水好河流,小鸡小鸭老黄牛,给作文里加只猫都算我是创新了,加狗不算,乡下有狗太正常了。反正天下文章一般抄,小学生习作的事情又那里算是抄?学习罢了。
小时候更向往的事情是能写出小说里的东西,比起一成不变的家乡和身边的人,自是作品里多姿多彩的故事更加令人向往,至少出场人物的平均年龄还是比作文里的高了不少,我幻想着未来的故事,提笔写下不属于我的感动,然后被老师批一顿空洞无物。
确实空洞无物。
后来长大了不少,一点一点看过来,才慢慢发现当时看的作品也不过是一些换了题目的《我的XX》,也可能是《我的XX们》。越来越多的作品和作家告诉我,他们是有根的,这个根就叫做故乡。我特地没有用家乡,而是用了故乡。这两个词意思是一样的,但是我更喜欢故乡的直白,故乡是得要自己离开了才叫故乡的,一如故人有已经离去的人的意义一样。写我的家乡并不是真的在写我的家乡,只是在写记忆中的故乡,无论在时间的提纯后留下的记忆是好是坏,但至少是最深刻的那一段剧情和那一片景色,这才叫有真情实感。
不过这个道理已经来不及说给语文老师听了,说了估计她也会让我接着写一堆的《我的XX》,毕竟作文没有真情实感也能拿分。而且就算到了现在,除去我去世的爷爷和已经许久未回的故乡,我也写不出别的《我的XX》来,所以不太能说明我这个论证的正确性。对现在的我来说,比起《我的XX》,还是《最难忘的一天》更能言之有物一些。
每当提笔(也许是提起键盘)的时候我总会被一堆奇怪的思绪堵住,一个声音在问我写作的意义是什么,另一个声音在问我你写的这些东西别人会喜欢吗,还有一堆声音问我工作做完没有,还有什么比起写作要不还是打打游戏吧,打游戏不怎么消耗精力。
写作和阅读并不是什么简单快捷的放松手段,甚至有的时候也不算是一种放松手段。在追求最大性价比的今天,打打游戏,看看动画,读读网文也许更加轻松愉快,但是在数次的辗转之后还是会想,写点东西吧,不要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创作者而不只是一个阅读者,然后从需要放松的精神痛苦进入到不知道写什么的痛苦之中。
愁绪理不清便不去理他,落笔之时自会消散,另两个诘问倒是要回答回答。后一个问题倒好说,自己的作品自己自然会喜欢,幸而也有三五读者喜欢我的文字,也就无需纠结,不过这不是重点,重点是写作的意义是什么。
写作的意义是什么?写作的意义就是取悦自己,虚无一点说,其实所有的事情意义都是取悦自己,取悦自己不需要意义,这是动物的本能,写作只不过是遵循动物本能罢了。这样回答的话总显得不太有人味儿,也不太算真实想法,属下策。但我现在也给不出详尽的回答,只能以整篇文章作答一二,也许是怀念故乡故人,也许是把某一天的自己投射在文字之上,总之我落笔了,就不需要再去思考写作的意义。
写作不是人生的意义,人生没有意义,写作也没有意义,写作是人生的组成,至少是我人生的组成,这就足矣。
写作的时候在听古巨基的《必杀技》,体温36.8℃,心率91,血氧测不出来,不是没了,手环好像坏了,那么晚安。